佛教的教制、教职在各国不尽相同。在我国寺院中,一般有“住持”(或称“方丈”,是寺院负责人)、“监院”(负责处理寺院内部事务)、“知客”(负责对外联系),可尊称“高僧”、“大师”、“法师”、“长老”等。佛门弟子依受戒律等级的不同,可分为出家五众和在家两众。出家五众是指:沙弥、沙弥尼、式叉尼、比丘、比丘尼。在家两众是指:优婆塞和优婆夷。佛教徒出家的俗称“和尚”(僧)和“尼姑”(尼),最好尊称“法师”。不出家而遵守一定戒律的佛教信徒称“居士”,可尊称为“檀越”、“护法”、“施主”等。具体称呼如下:
1、不得单称名字,对年长比丘当尊称作长老、某老法师、某老和尚、某某上人、某某大师、或师父、法师。
2、对年长比丘尼当尊称作师太、尼师、法师、师父等。若不知分辨是比丘或比丘尼,皆可一律尊称作师父。
3、对年青比丘、比丘尼,则可仅称师父、或于其名号下加称师字,如有○○师即可。
4、因僧尼出家后一律姓释,出家入道后,由师父赐予法名。故请问大德名号时,当先合掌,然后说请问上下、请问师父尊号、法师尊号上下。
5、于大德前,不可自称我字。当视关系而自称后学、门生、晚学、末学、学人或弟子、学生等,不得称不慧、不才、不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