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戒表解

2010/06/24        

杀戒

释名

断命曰杀,有情曰生。断有情命,是曰杀生。堕胎胎儿死犯杀戒。自杀亦犯杀戒,与杀人罪同。

制意

一、由杀害生命,罪业深重,不堪入道。

二、杀害众生,违背大悲心故。

三、背恩养故,众生皆我过去生中父母故。

四、伤善缘故。后生结冤,不相度故。

五、悉具佛性,应敬不轻,岂可杀害。

六、违背菩萨无畏施故。

七、乖四摄行故。以杀害众生则不得摄化故。

八、杀生夺命,超过盗其所有一切极多极贵之珍宝钱财故。

九、依众生故,乃得成佛,杀生何依。

十、三世诸佛法尔不杀生故。

次第

一、人道应具恻隐之心,菩萨万行,以大悲为本,为存人道及万行之本,先需戒杀。

二、有情所重,莫过性命,为救物命,先制杀戒。

具缘

具五缘成犯。

一、  是众生。

二、  众生想。

三、  起杀心。

    四、兴方便。

    五、命断。

轻重

有逆罪、重罪、轻罪之分:
一、杀父母、和尚、阿阇黎、阿罗汉为逆罪。

二、杀人为重罪。

三、杀畜生为轻罪。

又就
一、能杀心(痴重、嗔贪次之。)
二、所杀生。

三、所用杀法。

罪报轻重不同。

开遮

开缘有三:

一、为救多数之人。

二、为救三乘圣贤,以慈悲心杀害凶徒,宁自犯戒堕入地狱,而不令此恶人犯五逆罪。

三、狂乱心(即严重之精神病)见火而捉如金无异,见粪而捉,如栴檀无异,乃名为狂。较此轻者仍为非狂,犯戒则得重罪。

果〈犯〉报

杀生

一、堕三恶道。

二、若生人中,多病短命。

三、所感外物,皆少光泽,不久住故。

四、心常怀毒,世世不绝。

五、心怀恐怖。

六、恶梦。

七、众生憎恶。

八、命终之时,狂怖恶死。

果〈持〉报

戒杀

一、戒杀即维修无畏施。

二、慈心增上,烦恼减少。

三、断灭嗔心,蠲除热恼。

四、少病、长命。

五、众生亲近,鬼神守护。

六、常无恶梦,寝觉快乐。

七、解除怨结,广结善缘。

八、无恶道怖,命终生天。

九、于未来世,富贵自在。

十、受持五戒,若念佛发愿,则必往生净土。

盗戒

释名

不与而取他物,名之为盗。

类分多种:

一、偷取

二、劫取

三、骗取

四、胁取

五、讹赖取

六、抵谩取

赌博、偷税皆犯盗戒。印刷品邮件附信,亦犯盗戒。

制意

一、业道重故。谓犯偷盗重罪,岂堪入道。

二、犯国法故。古今各国无不禁盗。人天大小乘戒悉制为重。

三、被盗之人,焦虑忧恼,或致失命。

四、违六度背四摄。以彼法先令布施,以度摄众生。今则反盗众生财物,违背彼法故。

五、坏人信心,破灭佛法故。

(五戒悉同)

次第

一、约十善业及十恶业,皆先杀次盗。

二、杀盗二罪,先害正报,次损依报。反之断恶修善,则应先不害正报,次不损依报。

具缘

一、有主物

二、有主物想

三、有盗心

四、是重物(值银八分以上)

五、兴方便

六、举离本处

轻重

有极重、重、轻之别:

一、盗十方僧物,现前僧物者,其罪重于杀八万四千父母及五逆罪。

二、盗三宝物,师长、父母、发菩提心人之物罪重。盗国营公有财物者罪重。盗物值八分银者犯重罪。

三、八分银以下中罪、轻罪。

又就被盗之人苦恼多少,罪分轻重。

开遮

开缘有五:

一、与想(以为人已与己也)

二、己有想

三、粪扫想(极贱之物)

四、暂用想

五、亲厚想

菩萨见恶官盗贼,夺他财物,以慈悲心,

随力所能,罚治夺取,还所有主,不犯。

果〈犯〉报

偷盗

一、堕三恶道

二、若生人中,贫穷下贱,或多资财,而不得自在使用。

三、苗稼房屋,遭水火霜雹等灾。

四、他人失物,于己生疑。

五、身常受苦,心怀忧恼。

果〈持〉报

戒盗

一、资财盈积,而不散失。

二、多人爱念,信任不疑。

三、善名流布,十方赞叹。

四、处众无畏,人不敢欺。

五、身心安乐,命终生天。

淫戒

释名

染情逸荡,污秽交遘,名不净行。与己妻之外一切男女,犯不净行,是名邪淫。受五戒居士应严戒之,又居士若自发心,亦可戒正淫,名梵行优婆塞(期间久暂,随自发心)

制意

一、淫欲能系缚众生,不令解脱。令众生造种种业,受生死苦。为众恶之源,生死之本。

二、损自德行故,染心看者,越毗尼罪,何况身犯。

三、业道重故,若犯邪淫,不堪入道。

四、乱静心故。谓欲火喧心,令失正念正定,不得涅槃,障正菩提。

五、入魔网故。经云此淫欲者,是众魔境界。

次第

菩萨利生,以戒杀为先,因杀生极为违背利生故。自利修行,以戒淫先,因淫念染污净心,障生定慧,引生众恶,受生死苦,极违背自利故。

具缘

一、是众生。

二、是正境。

三、有染心。

四、起方便。

五、与境和。

轻重

就心、境、数,罪报轻重不同:

甲就心,贪心罪重,嗔痴次之。

乙就境,与尊重之人,亲人犯淫,罪重。

丙就数:

一、  暂犯即止

二、  数犯乃断

三、  数犯数断

四、  犯而久续。

     (前轻后重)

开遮

开缘有三:

一、若睡眠无所知觉。

二、若不受乐。

三、无有淫意。

在家居士为化众生,心净如佛,可开方便。

受八关斋戒日或菩萨戒居士。于六斋日应戒正淫。

出家僧众唯遮无开。若犯手淫,或故意摩触,皆犯淫戒中轻罪。

果〈犯〉报

邪淫

一、堕三恶道。

二、若生人中,妻不贞良。

三、眷属不得随意。

四、淫欲为因,生死为果。

生死者,包括三苦八苦,即自生至死,一切诸苦。以及死生生死,轮回之苦。

果〈持〉报

戒淫

一、诸根调顺,永离喧调。易修禅定,得真实慧。

二、人天尊敬,诸方赞叹。

三、戒邪淫者,未来生中,父母、宗亲、妻子、眷属、孝有贞顺,纯洁无杂。

又离于女人无有过失,令诸众生,无复染爱。

四、戒正淫者,当来成佛,得马王阴藏相。(佛三十二相之一)

五、解脱生死,早证菩提。

 妄语戒

释名

心口相违,言不称实,欺诳他人,名曰妄语。亦摄恶口(骂詈)

两舌(离间语)

绮语(华美浮词,无义利语)

制意

一、业道重故。妄语之人,不堪入道。

二、诳惑人故。回惑人心,恼害他人,欲造恶业,妄语在先。

三、实语益故。言语正直,心地坦白,易得解脱。

四、鬼神弃故,诸天鬼神,舍弃不护。

次第

前三为身业在先,此为语业在次。然语业易犯,且分四种,罪报亦重。

具缘

一、是众生。

二、众生想。

三、起诳心。

四、覆实事。

五、言明了。

六、前人解。

轻重

有逆罪、大妄语罪、小妄语罪之分:一、法说非法,非法说法,及破羯磨僧,破转法轮僧,为逆罪。

二、妄言证声闻菩萨果位,犯大妄语中重罪。

三、妄言见鬼见神,持戒清净,能习禅定,善通三藏,证世间四禅八定,犯大妄语中轻罪。以上三种,淆乱正信,害正法眼故为大妄语。

四、见言不见,不见言见。闻言不闻,不闻言闻。觉言不觉,不觉言觉。知言不知,不知言知。实有言无,无言实有。皆犯小妄语

开遮

大妄语开缘有三:

一、增上慢人。

二、若说果位不言自证。

三、若戏笑说,谎说。

小妄语开缘:为救护众生剧苦及性命,或为佛法而自无恶心。

绮语开缘有二:

一、为止息他人悲伤、忧愁、恼怒故。

二、为摄护他人令信佛法故。

果〈犯〉报

妄语

一、堕三恶道。

二、多被诽谤。

三、为他所诳。

四、言无人受。

五、语不明了。

六、种不得果。

七、口气恶臭。

果〈持〉报

戒妄

一、口常清净,如优钵罗香。

二、为诸世间之所信敬。

三、自心欢喜,人皆欣悦。

四、未来生处,恒闻如意音声。

五、增自威德,得无碍辩。

 酒戒

释名

俱酒色、酒香、酒味,饮之令人昏醉,放逸之饮料名酒,饮则犯戒。

酒有二种:

谷酒,用五谷所酿造者。

木酒,用花、果、种、根、茎、叶或药草所酿造者

制意

一、失礼仪。酒能令人迷醉,失礼貌威仪。

二、破净戒。醉时能破一切戒品,堕落恶道。

三、失定慧。酒醉乱心,昏失明慧,令人痴迷。

四、损财利。使人消耗财物,损依报也。

五、增疾病。引生多种疾病,损正报也。

六、生灾祸。引生蹶仆倾跌、斗殴凶杀、车祸等事。

次第

前四戒为性戒在先。

酒戒为遮在后。

但菩萨戒则酤酒重于饮酒,以损害众生,违背菩萨道故。

具缘

一、  是酒(酒色、酒香、酒味,饮之能醉人者。)

二、  无重病因缘,饮则咽咽犯。(咽咽犯,即咽一口犯戒一次,按口咽计罪)

轻重

一、  自饮犯五戒中酒戒。

二、  酤酒酿酒,犯菩萨戒,罪重。

南山律祖云:

饮酒、有人于下加辛肴者(五辛、葱、韭、蒜等)正文无此。然既受净戒,焉啖膻臭,理不可也。今按吸烟,亦应判为不可。

开遮

开缘有二:

一、  病时偏以诸药至之无效,非酒不愈,方始服之。

二、  若以酒涂疮(即外科用药酒无犯)

麴,酒糟不应食。食中有料酒,食之不醉人者无犯。受酒戒者不得吸烟及食五辛。

果〈犯〉报

饮酒

一、  死堕灌口地狱。(酿酒,踱酒河地狱。酤酒,堕酒池地狱。)

二、  生于人中,愚狂,不信正法。(即不信因果性相谛理。)

果〈持〉报

戒酒

一、  神智清明,恬静安宁。

二、  善持四重,不犯众罪。

三、  来世生人天道中,不堕三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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