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见因缘法,则为能见佛

梦参老和尚  2021/01/30        

若见因缘法,则为能见佛

一切佛法的基本原理——“缘起性空”,或者叫“性空缘起”,也可以说“缘起”和“性起”,。这个就是佛法的一切义理总纲,也可以说是宗旨;或者说佛的法身,也是我们的法身。“缘起”到了最究竟的理趣就是“性”。“性”在有情谓之佛性,在一切诸法就是佛说的经典,如汪洋大海浩瀚无穷,但以“缘起”的一个偈颂就可以把它收摄完。

印度修庙建塔在地基上都要安个缘起偈子,我们给佛像装藏,也安一个缘起的偈子——若在佛像后头写“嗡阿吽”代表装藏,即“诸法因缘生,我说是因缘;因缘尽故灭,我作如是说”。另一个偈子是“诸法从缘起,如来说是因;彼法因缘尽,是大沙门说”。

若众生能解诸法缘起之道,“当常知是人即为见佛”,《中论》里有讲“若见因缘法,则为能见佛”。缘起偈颂就说明了四谛法——苦、集、灭、道,世间和出世间的因果。若破坏因缘法,就等于犯了破三宝的罪。因为因缘法乃是佛法总纲,不信因果则非佛子,故说等于破坏三宝。

过去的祖师或者阿罗汉,一听到缘起偈就开悟证果,实因缘起的道理能够贯通一切法,持无量义。

“缘起”的含义是什么呢?“缘”就是条件,依他而起即为缘起。也就是说,因缘和合能生诸法,缘不聚,法不生。《解深密经》中讲“一切法都是依他起性”。《阿含经》里有首偈颂:“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此偈就是说,一切法依托一切条件而生起,也随着所依的条件来变灭,没有实体,是无常的,是就法而言。

以华严义讲,“一”与“一切”互摄互融。一是简,一切是繁,繁简互摄,一即一切,一切即一。一佛即一切佛,一切佛即是一佛。华严义,法界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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