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修学,以智慧为先导

2013/10/07        

去年和今年的九月,末学去大庆接受由净界法师亲自传授的菩萨戒,师父一再强调要守好十重戒,其中尤其对酒戒做了严格的开示:“千万不要卖酒,饮酒是轻罪,卖酒是重罪。”师父在整个七天修学过程中,强调了好几次,这段开示让我联想起在北京一位素食店的经理曾经问过我关于店里卖酒的问题。

他对卖酒内心很抵触,但老板坚持,自己迫于无奈,只能随顺,毕竟找个善业做工作不容易,还要养家糊口。当时,因为他没有受菩萨戒,既然问我的看法,我让他劝说无效,就千万不要主动积极去推销,有人点酒,也最好劝客人转向饮料。

但是,当我半月诵戒时,《梵网经》云:“若自身手过酒器与人饮酒者。五百世中无手。”而且饮酒卖酒是愚痴的果报。在贪嗔痴三毒中,又以“痴”为罪魀祸首,其它二毒皆是由于愚痴而产生的。

虽然菩萨福慧双修,但以“智慧”作为先导,因此六度中,布施后加一个“波罗蜜”,智慧的观照,不然就只是人天的善法。所修的福报也是痴福,没有照破无明的力量。

净界法师告诫凡夫菩萨,修学佛法,刚开始不要急于修福报,应该将智慧的修学放在第一位,不然引申很大的过患,福报修得越大,没有相应的智慧作引导,就很难听进别人的劝告,错得离谱自己还不自知,旁边的人看得很清楚,却都不敢跟他讲,大福报的凡夫就会将“我执”用福报养得更加肥硕。

智慧的引导,对菩萨的重要性在诸多经典中都有描述。《八大人觉经》中:“菩萨不尔常念知足。安贫守道,唯慧是业。”,强调菩萨应该以智慧修学为重。净界法师在《佛法修学概要》的第四十集中讲述道菩萨的阶位时讲到:“在《楞严经》上说,我们一个凡夫,修百万亿劫的善法,比不上十地菩萨一念的善心。”如果我们的福报没有回向无上菩提,就是生灭的人天福报,只是做一个好梦而已。

可见,智慧对一个佛教徒的重要性,虽然没有受菩萨戒的人,卖酒的果报依然会显现,如同一位不信因果的屠夫,还是会受被杀的果报一样。所以补充一下我以前的建议:

1,要极力劝说股东不要卖酒,将过患告知,比如将此文,或其它关于卖酒过患的文章给他们读;

2,过去有布施的因,卖果汁一样赚钱,过去没有布施的因,卖酒也不赚钱;

3,如果以为自己在行菩萨道,认为“吃素喝酒,强过吃肉喝酒”,应当将果报的风险降到最低,比如当店里不再卖酒,有些客人会问起,能否自带酒进店吗,说明这类人对酒太重视了,应该说:“店规不允许,但既然问我个人,你自己看着办。”而不能直接回答:“好的。”最好连随喜也不要犯。

4,照顾员工的因果,远胜过照顾他们的身心健康;

5,做了一切努力没有说动股东改变,又实在迫于生计,一时无法改行,就只能保护内心的善根:至少要用惭愧心面对自己的业力,勤加忏悔,不要自认为在行菩萨道,而洋洋得意。

今年去增受戒,受到师父再三提醒,将以前对人家不圆满的建议加以补充,让自己心安而无愧,愿一切听闻者能重视智慧的修学,得大智慧,在这个五浊恶世中,避免诸多过患,让善业的果报更加圆满,少一点痛苦的毒药。南无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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