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七七追荐的由来和规矩

2014/02/11        

佛教七七追荐的由来和规矩

我国最早为亡者做七的记录,始于北魏。《北史·外戚传》记载外戚胡国珍去世后,北魏孝明帝在七七日中为他设千僧斋,并度七人出家为僧。可知这样的礼俗应是从佛法的轮回观念而来。

中阴七天转生

做七的法事,在佛法中又可称为“斋七”、“七七斋”、“累七斋”。根据佛法的义理,这一期的寿命结束后,到下一生受胎之前,第八识受到业力牵引,而形成所谓的“中阴身”。“中阴身”又名“中有”,是处于此生与来世中间的存在。而中阴身的寿命有一定的时限,非长久不灭。

《古婆沙论》说:“尊者和须蜜曰:中有众生寿命七日,所以者何?彼身累弱故。”

中阴身的寿命只有七天,为什么会这样呢?那是因为中阴身非常的孱弱,过了七天就会消灭;但是,如果投生到下一生的因缘尚未具足时,中阴身就会死而复生,继续等待投生的因缘。

《瑜伽师地论》云:“又此中有,若未得生缘极七日住,有得生缘即不决定。若极七日未得生缘,死而复生,极七日住,如是辗转未得生缘,乃至七七日住,自此以后决得生缘。”

中阴身在下一生的投生机缘尚未成熟时,会四处寻找有缘的父母,作为托生的凭借。若没有适当的因缘,便会经历数次的生死,每七日为一期,七次为限,总共七七四十九天为极限,四十九天内一定会被业力牵引而投生。

《师地论》又说:“又此中有七日死已,或即于此类生。若由余业可转,中有种子转者,便于余类中生。”

死而复生的中阴身,假若缺乏转变的因缘,则会依旧维持将投生的该道众生形相。然而,若有其他的因缘、业力,将会从原本的转变成其他道的众生。因此在这七日一期的转变时机中,便是亡者投生到善道或恶道的关键时刻。

《随愿往生经》云:“命终之人,在中阴中身如小儿,罪福未定。应为修福,愿亡者神,使生十方净土。”

在此重要时刻,若能斋戒、修福、诵经等来追荐亡者,可以让他不堕落到地狱等恶道,而且可望超生到人天等善趣之中。若以念佛功德回向给他,甚至可以往生极乐净土。这便是为什么做七得遵守“七日”的规定,这样才能让亡者在最关键的时刻获得最大的利益。时下有把四十九天法事缩成二十四天做完的方式,乃至更短的时日,这种做法,对亡者而言,利益甚小,尚且有不如法之处。

做七应有规矩

在《人生最大的一件事》的附录《做个佛教徒临终前应有的遗言》中,提到几项关于佛教徒对于做七应有的认知。引用如下:

“做七不分有大小七(切勿妄用什么四七是乞食七,要外人偷拜),这种邪见应改之。

做七定要足七天为正(注一),一切勿乱改减一、二天之不正确的做法。甚且做七不是过王(注二),是为要超其中阴身早日解脱。不得不改变时,适当处理之。

诵经不要弄花样、色彩、热闹、时间拖久等,以免家眷劳心伤神,乃至过疲劳而生病。”

在种种的做七法事中,若能以念佛为主,对亡者或眷属而言,实是收益最大。弘一大师在《人生之最后》亦开示云:

“七七日内,欲延僧众荐亡,以念佛为主。

若诵经、拜忏、焰口、水陆等事,虽有不可思议功德,然现今僧众视为具文,敷衍了事,不能如法,罕有实益。《印光法师文钞》中屡斥诫之,谓其惟属场面,徒作虚套。

若专念佛,则人人能念,最为切实,能获莫大之利矣。

凡念佛等一切功德,皆宜回向普及法界众生,则其功德乃能广大,而亡者所获利益亦更因之增长。”

在此,有一点须澄清:对于净土修行人而言,临终助念仍是最稳当的超脱之法,做七只是作为增上之功及亡羊补牢而已。雪公在《佛学问答》里回答莲友的疑问说:

“生西在临终舍识之刹那间,不生则渺茫矣。凡诚心念佛者,八识田中,皆落种子,永不丧失,但何时起现行,则有待功夫之生熟,此正行也。自必改恶向善,以作助行,则临终可灭障碍。中阴身念佛,亦须遇缘引起,至念力强弱,则不可知,故感佛来接,极无把握矣。但密宗有度中阴往生之法,惟缘亦难遇耳。”

又云:“中阴身漏落人天,可增福慧。已生极乐,莲花早开,品位高超。善因善缘,俱有增上之功,并不唐捐之理。”

竭诚尽敬最妙

种种的生命礼俗,不论是成年、婚嫁、丧葬等等礼仪,都有其长远的历史演变及背后深藏的用意。但随着时代递嬗,为了因应现代人日趋忙碌的生活,诸多的礼仪流于形式,甚而简化其过程。这样的改变虽带来了不少便利,却也在无形中减弱对举行礼仪的重视,无法体会前人制礼的用心。

临丧吊唁,以诚敬为本,合宜不紊的仪式为表征,借以显示对亡者的追思与怀念。时下的做法虽似简便,但于情于理,都已逊古礼一等。虽然法事有着一定的规矩,但生者的用心多少,却不难从中发现。所谓:“祭如在”,当能用真心诚意来做这样的事,再多的不便也只是一时而已。

注一:据《承天禅寺做七事宜》所说,亡者死亡当天算第一天,算到第七天就是做七的日子,(如果亡者死亡的时间超过晚上十一点,就应该算隔天)譬如说星期二往生,算到第七天就是星期一。

注二:“过王”为民间丧葬科仪之一,目的是要让亡魂能顺利通过十殿阎罗王的考验。



   查看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