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舜法师:理体三宝和事相三宝是缺一不可的

宗舜法师  2011/07/03        

三宝必须具足。这里有二层涵义,

即首先一定是归依佛、法、僧,不能只归依“一宝”或“二宝”。所以《萨婆多毗尼毗婆沙》(以下简称《多论》)卷一说:“问曰:若称佛及法不称僧者,成三归不?若称法僧不称佛宝,成三归不?若称佛僧不称法宝,成三归不?答曰:不成三归。”窥基大师在分析归依与敬礼的差别时说:“具归三宝,方是归依;但敬一尊,即是敬礼。”其次,一定是归依事、理两类三宝。现在有些法师偏重教导弟子只归依理体三宝,不归依事相三宝(住持三宝、化相三宝),或者用归依贤圣僧(如观世音菩萨、大势至菩萨)取代原本通于凡、圣二种僧宝的泛指“僧”等等作法,表面看来立意甚高、用心颇深,而实际上按照归依作法的要求来说,这样的归依,作法也是不能成就的。《多论》卷一明确指出:“问曰:为归依俗谛僧、为归依第一义谛僧?若归依第一义谛僧者,佛与提谓、波利受三自皈,不应言‘未来有僧汝应归依’,第一义谛僧常在世间故。答曰:以俗谛僧是第一义谛僧所依,故言‘未来有僧,汝应归依’。有欲尊重俗谛僧故如是说。”

的确,理体三宝是我们的究竟归依处,是本体;但是,住持三宝,却是我们这些未开悟、未证得自性真如的凡夫的根本归依处,他是理体三宝的作用。理体三宝和事相三宝,是缺一不可的。能海上师在《摄要颂》中指出:“佛谓自觉法者正,自性离染清净僧。有情皆自具三宝,譬如木中本火性。须藉钻等胜势力,所谓佛种从缘生。”此即谓有情本具此自性三宝,迷而不知,故流浪生死。但是,自性三宝不是天然地就可以开显出来,还必须借助外缘之一切三宝的功德来滋养引发。如同木中虽具火性,但还需要用钻等方式来使火生燃。

印顺法师也说:“但归依世俗,自不免流于形式的崇拜;而专重胜义(真实),也不免过于高深,不是一般所能明了。所以必须归依现实事相的住持三宝,依此进向真实的三宝。佛教的重视‘像教’,其理由就在此。”圣严法师亦云:“信仰佛教,应从信仰住持三宝开始。信仰住持三宝的目的,乃在追求理体三宝的显现(发明)。今有在家的佛弟子,自己未证理体三宝,便以只信理体三宝为理由,而不敬住持三宝的,那是本末倒置,求升反堕的行为了。”

还有些人学了一点教理知识,了解佛从觉照义上说为佛宝,佛德具轨持义说为法宝,从合和无诤义上说为僧宝,本身即使一体具足三宝,所以认为只须归依佛宝即是归依三宝,不必一一归依;甚至有些人因见出家人之过失,而只归依佛宝、法宝、不归依僧宝的作法,都是错误的。这样的归依,无法生起归依体来。“二宝居士”或者仅以法宝为归依的义理研究“居士”,可以说不是佛教信仰者。圣严法师曾严肃指出:“如说,不受三归,便想成为一个正信的佛教徒,那是不可能的事;如果只信佛法,而不礼僧宝,他根本先就违背了佛法。佛法之中,三宝不能分家,强予三宝分家,他便破坏了佛法。一个违背佛法而又破坏佛法的人,仍能得到学佛的善果,那是永远不会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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