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化金钱为善财

星云大师  2016/12/05        

转化金钱为善财

然而,我们也必须明白,世间的成就都是因缘和合而成。比如一个人的成长,从呱呱坠地到成长,这过程有父母养护、师长教导,乃至各行各业供应衣食住行的因缘等等。我们读书做人、成家立业,无不希望有所成就。但成就不是凭空想像,也无法不劳而获。适当的外缘帮助,固然对自己有利;过分的依赖他人,也不能有所成就。

人往往贪心,如果有了钱,就会只想把钱存到银行里,就要积聚,那就不能创建事业。钱,生不带来,死不带去,都是五家共有的(五家为:王、贼、水、火、恶子;1、一场水火地震、疾病天灾都会让人倾家荡产;2、强盗土匪会劫夺我们的财富;3、贪官污吏会以种种手段侵夺百姓财产;4、不孝子孙会耗尽家财:5、国家的苛政赋税会使民不聊生。),若能够不执着于钱的拥有,让钱财流通,成就更多的好事,才能发挥金钱的价值。所谓“十方来十方去共成十方事,万人施万人舍共结万人缘”,那么俗世的钱就兼具了出世与入世的大用。

有此人执着于修行就不要有钱、不能有钱,要住在贫穷里,但是,贫穷并不保证更高的道行,这样也是执着于我、执着于相的,执着于“我要有贫穷的样子”才是行者。除非一个人不必做事,要做事就离不开钱,这是一个现实的问题。若是一无所有,怎么财布施?我们度生、布施,要有体力、才华、能力或愿心,为什么独独要排斥钱财,心或物质的贫瘠,在不同层面上会令布施和度众有所局限。

真正值得关心的课题,应是如何将信施的善财、净财、圣财好好用在有利众生的事情上,不应该落入“贫穷才表示修为足够”的执念。现代化的佛教,只要是能对国家民生,对社会大众经济、生活有利的事业,佛教徒都应该去做,这才是真正的“无住”、“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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