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严法师《四十二章经》

证严法师  2011/03/08        

第二十二章 财色招苦

佛言:财色于人,人之不舍。譬如刀刃有蜜,不足一餐之美,小儿舔之,则有割舌之患。

这一章意旨在告诉我们:财色对我们来说,利益少而伤害多。

「财色于人,人之不舍」,「财色」是五欲——「财、色、名、食、睡」的简称,「五欲」,是世间人所爱着、争逐的,追求都来不及了,哪有人愿意舍离呢?

就像一把刀口上沾有蜜汁的刀子,小孩子只知道蜜是甜的,却不知刀口锐利;而他所贪着的那一点点蜜,是否足够饱餐一顿或供给他充分的营养呢?不可能。但是凡夫因为贪着五欲,时时刻刻舍不得放弃,看到财色就团团转,却不知身后有个陷阱、深渊。这就是迷惘的众生,像个不懂事的小孩,不知道利刃会割人舌头,只知蜜是甜的,便用舌头去舔刀口上的蜜,多么危险啊!

看看世间人为了五欲,在世俗中流转忙碌,起惑造业受苦;而学佛就是要推究造业的源头,舍离果报。五欲,在世间人看来是一件享受;却不知享受的背后,其实蕴藏着无穷的苦因。因此,我们要时时善自警惕,透彻万物皆是幻化,不要被五欲所迷惑了。

第二十三章 妻子甚狱

佛言:人系于妻、子、舍、宅,甚于牢狱。牢狱有散释之期,妻子无远离之念。情爱于色,岂惮驱驰,虽有虎口之患,心存甘伏,投泥自溺,故曰凡夫。透得此门,出尘罗汉。

这一章是针对出家的修行者而言,因为色欲不断,即使行大善,生欲界天,仍在六道轮回之中,无法出离证道,所以佛陀要弟子们深自警惕!而凡夫不知「情爱」如同一条绳索,所以甘于受缚。以佛陀透彻的智慧来观照世间,他深有所感,所以告诉弟子说:「人系于妻、子、舍、宅,甚于牢狱。牢狱有散释之期,妻子无远离之念。」人常被眷属的情爱所捆绑,形成监狱似的束缚;因为一旦男有所执、女有所住,有了夫妻名分之后,责任便不得不负担,为了维持家计,彼此一定要有所牺牲。

若是犯罪入狱,还有期满出狱之时;但对家庭眷属的爱念,却难以挣脱,这是凡夫不得自在的原因。更严重的是——世间的罪恶,大多是在情爱的欲念中产生。

例如有一位先生,由于太太突然难产急需用钱,便向公司一位课长借钱;课长有钱却不肯借他,这位先生气急败坏地随手拿起墙边的铁条,失手打死了对方,造下终身遗憾的罪业。凡夫由于被业网所牵系,往往容易失去理性,造了无边的罪业。这就是迷情的凡夫,为情为爱,束缚了一辈子!

有些人在结婚之前,还不了解佛法,不知道私情小爱是烦恼之源;结婚之后,想要舍离俗家,进入如来家庭好好修道,已经不可得了,所以深感苦恼,因为一方面必须负担家庭责任,一方面想发心修道、舍离家庭,在两难之间非常苦恼。其实,学佛并不一定要舍离家庭,只要是真正有心学佛的人,在家修学,一样可以修身养性、护持佛法。

「情爱于色,岂惮驱驰,虽有虎子之患,心存甘伏」,情爱是非常危险的事,因为「一失人身,万劫难复」,既得此身,却又沈溺其中、不能自拔;这就如进入虎口般,随时有丧命之虞。但是凡夫却心存甘伏,宁愿被情爱束缚:正如犯案的人,明知被法律制裁极不自由,他还是抱着侥幸的心态去犯案,妄想逃过法律的制裁。

「投泥自溺,故曰凡夫。透得此门,出尘罗汉。」此处的泥是指「泥淖」,在深山里,常有所谓的泥淖,它的土质松软又深,若不小心陷落便无法自拔。这里用来比喻凡夫为了私情小爱,心甘情愿、不顾一切地自投罗网而不可自拔。

不论任何事,在耽着之前就要及时远离;若是处在欲境之中,内心也要十分明朗,要如明镜一般,境来照境,不被境所缚,身心清净,才能证得阿罗汉果位。

第二十四章 色欲障道

佛言:爱欲莫甚于色,色之为欲,其大无外,赖有一矣,若使二同,普天之人,无能为道者矣。

爱欲,是一种贪爱的俗念,也是生死轮回的源头。众生因无法透彻生死本源而堕入爱欲之流,以致越陷越深、难以自拔。

「爱欲莫甚于色,色之为欲,其大无外」,世间人最贪爱的莫过于「色」;色,泛指一切的物质,它具有占一定空间、会毁坏这两种特性。而世间男贪女爱之色,是其中的一种。

有了贪色之心,眼根就会被外境的色尘沾染而生起贪爱(心欲),三者(眼、色、心)会合之后,便有所行动;所以,色的引诱力很大。有人说「色胆包天」,外在「色相」的引诱力虽大,但是由内心所发出的欲念却更强,所以说「其大无外」,没有比色欲更大的力量了。

「若使二同,普天之人,无能为道者矣。」如果还有和色欲同样大的诱引力,那么就不须谈什么修行了。

世间男女经常在情爱中追逐不已。譬如有一方在不知不觉中动了心欲,做出追求的行动,若是彼此情投意合倒还好,若一方无意,另一方仍穷追不舍,就可能由爱生恨,甚至会生起毁害心。

例如:过去在屏东有个济助个案,案主是一位男士,他有一位女朋友。后来这位男士生起出世的心念、发心要出家修行,于是慢慢疏远女友。但是女友仍恋恋不舍。后来,长久无法如愿的女友起了瞋恨心,向他泼洒硫酸,结果这位男士不仅被毁容,眼睛也瞎了。由此可知,情欲之火,为害甚大!

第二十五章 欲火烧身

佛言:爱欲之人,犹如执炬逆风而行,必有烧手之患。

这一章佛陀明示修行者:不可沈迷耽染爱欲。因为爱欲为害甚大,犹如虎口,若是为了贪图一时享乐而冒险,后果将不堪设想。

就好像一个窃贼犯了偷盗罪,那些赃物能让他享用多久呢?内心在惶恐不安之下,即使让他享受了数天、数月或数年,一旦东窗事发,将会受到长期的牢狱之苦。所以,为了一时享乐,而将自己送入虎口,实在划不来。

何况「万般带不去,唯有业随身」,一个人过去生所造的业,究竟是善业、还是恶业?可由今生的生活际遇看出端倪。

染着爱欲的人,就像举着一把火炬逆风而行般,势必会烫到自己的手;贪着爱欲之人,没有不堕落的。因此,爱欲不可近,否则稍一不慎,就会惹火上身。

更何况我们以出世的精神做入世的事业,虽然周遭有不净的爱欲之境,也应洁身自爱,好好护持本性,不要沾惹爱欲;若是耽染爱欲,不仅会损害自身的慧命,连入世的事业也难以做得圆满。

第二十六章 天魔娆佛

天神献玉女于佛,欲坏佛意。佛言:革囊众秽,尔来何为?去!吾不用。天神愈敬,因问道意。佛为解说,即得须陀洹果。

本章讲述佛不但不为魔所扰乱,更进而教化魔的经过。魔是一种障碍,它有两种。一种是外魔,他会运用外境来扰乱修行者的心。一旦有人发菩提心出家,难免会有一些逆境、烦恼现前;或是有人攻击,或是以欲诱引、束缚、障碍,这些都是身外的魔。另一种魔是内心自起的无明烦恼,它会扰乱、障碍自己的道心。例如有些人发心出家后,外境非常顺利,但是内心却很混乱,这就是心魔。

「天神献玉女于佛,欲坏佛意。」文中的「天神」,指的是魔王波旬。魔王有统领三界的欲望,一旦有人发心出家,要出离三界,他就会惊怖不安;因为,世间若是多了一个修证的大觉圣人「佛」,魔子魔孙将会大为减少,所以,魔会想尽办法来扰乱修行人的道心。

悉达多太子成道前,魔王便派了很多魔车、魔女前来扰乱,但是太子的意志十分坚定,突破了魔女魔将的关卡,成道了!佛与凡夫的差别就在这里。意志坚定的人,即使逆境或欲境当前,也能不为所动;但是一般凡夫,纵然有智识,却往往受情欲的诱引而迷失自我。

佛陀成道后,魔王再度献来玉女,意图扰乱佛心;但是,佛陀的心境透彻明达,不但不受女色所诱引,反而对玉女们开示道:「革囊众秽,尔来何为?去!吾不用。」身体是包藏着污秽之物的臭皮囊,妳们来这里做什么?去!不用待在这里,我不需要你们。在这里,佛陀警示修行者:人的身体不论再怎么洗,都无法真正达到清净。在夏天会流汗,只要一天不洗就气味难闻;若是一口气上不来时,过不了多久,尸臭的浓烈,尸身的丑态便一一暴露,又有什么可爱的呢?

「天神愈敬,因问道意,佛为解说,即得须陀洹果。」天魔眼见佛陀道心坚定,因此愈加钦敬,便向佛陀请示教法。佛陀就为他们讲解「苦、集、灭、道」四谛法:当下,每个人都证得须陀洹初果。

有句话说:「邪不胜正。」只要我们心诚意正,邪自然不能入浸。佛的心量,非常的正确;而有些人之所以会着魔、中邪,就是因为心念不正。我们学禅打坐时;方法若不对,心一静、气也弱,外境一显现,心就很容易生执着,这时若无正念,认假为真,邪幻就会乘隙入心,那就不得自主而被邪魔幻听幻相所左右了。

所以,学佛者要注意,很多着魔的人,有时甚至会听到平常人所听不到的声音,这是幻相的作祟,他的心若做不了主,会产生很可怕的后果。因此,修行者心要时时保持正念、正思惟、正见、正定,不要执着,才不会受幻境所动摇。

第二十七章 无着得道

佛言:夫为道者,犹木在水,寻流而行,不触两岸,不为人取,不为鬼神所遮,不为洄流所住,亦不腐败,吾保此木决定入海。学道之人。不为情欲所惑,不为众邪所娆,精进无为,吾保此人必得道矣。

这一章,佛陀教导修行者一定要直心正念、远离情欲障碍,方能得道。

「夫为道者……,吾保此木决定入海。」是形容想要学道的人,就好像将一根木头放进河中——木头若是顺着河中央直流而下,便不会触及两岸,也不会被人取走;更不会被鬼神(指其它杂物)所遮阻,或流入漩涡中原地打转而逐渐腐坏。如此顺流而下,木头最后一定会流入大海。

「学道之人……,吾保此人必得道矣。」是指学道的人若能专心一意向前直行,不受情欲所迷惑,不被邪见邪思所扰乱,将来必能进入佛法之海而得道。就如那根在河中央的木材一样,若能取「中道」顺流而下、毫不偏斜,就能顺利流入大海。

修行人若被爱欲的情网所缠,道心就不得自在;这如同河里的木头在半途就被取走,而无法流入大海一样。

人生几何?学道者要好好把握时光,与时间竞争;否则时日不待人,不进则退。所以,凡事一定要直心精进,这就要有恒心,不可一暴十寒!不要今天发心学习,过后又耽溺于外境、找尽藉口懈怠,或是执着自己行了多少善、救了多少人……,这些都是自我障碍。总之,学佛一定要彻底体悟,才能深入浩瀚的佛法大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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